东莞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物流公司 保税仓 敏捷国际供应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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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产品规格:
- 发货地:广东省深圳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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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物流公司
详细说明
保税货物一站式服务保税仓库仓储
保税区仓库流程
仓库出口集拼
保税区服务
进出口货物进口分拨
公司敏捷国际供应链
我们敏捷国际公司拥有一支年轻化的团队,多年来一直为国内、外客户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方案。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、备料保税仓库、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型保税仓库。
1、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,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规定的,提供石油、成品油或者其它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储服务的保税仓库;
2、备料保税仓库,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存储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进口的原材料、设备及其零部件的保税仓库,所存保税货物于供应本企业;
3、寄售维修保税仓库,是指存储为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税仓库。

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、自用型保税仓库。
1、公用型保税仓库: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立企业法人经营,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;
2、自用型保税仓库: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立企业法人经营,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;
3、型保税仓库:保税仓库中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种类商品的仓库。

保税仓库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
1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,具有企业法人;
2、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;
3、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;
4、具备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;
5、经营许可商品存储的,应当持有规定的许可;
6、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,年出口额为1000万美元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保税仓库实施依据
1、《中华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
2、《中华共和国海关实施<中华共和国行政许可法>办法》(署令第117号)
3、《中华共和国海关对出口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》(署令第133号)
4、《中华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》(署令第105号)
5、2004年第14号关于执行《中华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》有关事项的公告
6、《中华共和国海关对出口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操作规程》(署加发[2007]47号)
7、《中华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操作规程》(署加发[2007]48号)
8、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
公司始终秉承着诚信合作,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,致力成为国内具价值的物流供应链服务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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